
加拉太书第3章是保罗继续向加拉太教会论证信仰的重要性及律法的角色。在这一章中,他强调通过信仰而非律法行为得以称义的教义。主要内容包括:
1. 通过信仰接受圣灵:保罗质问加拉太人是否忘记了他们是如何接受圣灵的,强调是通过信仰而非遵守律法。
2. 亚伯拉罕的信仰:保罗提到亚伯拉罕因信神而被算为义,将这一点作为信仰胜过律法的例证。他指出那些依靠信仰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3. 律法与神的应许:保罗讨论律法的作用,说明它是为了揭示人的罪,直至基督的来临,以便那些信的人可以因信被称为义。他强调律法不能废除先前的神的应许。
4. 在基督里的统一:他总结说,在基督里,没有犹太人和希腊人之分,所有信者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按照应许承受神的子嗣。
以下是加拉太书第3章中的一些重要经文: • 加拉太书 3:6-9:正如亚伯拉罕“信了上帝,这就算他为义”。 所以,你们知道:有信心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圣经既然预先看见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,预先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”可见,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. • 加拉太书 3:11: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,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 • 加拉太书 3:26-29:其实,你们藉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上帝的儿女。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: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,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既然你们属于基督,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. 这些经文核心强调了信仰在神的义和神的应许中的中心地位,以及在基督里信徒的统一和平等。保罗用这些论点反驳那些认为遵守犹太律法是得救必需的观点,强调信仰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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