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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书第4章深入探讨了信徒作为神子民的身份,及其与律法的关系。保罗通过几个关键的比喻和论点,强调信仰而非律法遵守是成为神子民的真正途径。以下是第4章的几个重要经文及其给我们的启示:

 

重要经文

1. **加拉太书 4:4-7**:“但到了时候,神就差遣他的儿子来,为女人所生,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因为你们是儿子,神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,呼叫:‘阿爸,父!’所以你不再是奴隶,乃是儿子了;既是儿子,就是神的后嗣。”

**启示**:这些经文强调了基督徒是通过基督而非律法成为神的儿女。这是一个根本的身份变化,从奴隶到儿子,从而成为神的后嗣,继承神的应许。

2. **加拉太书 4:9**:“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了神,更重要的是被神认识,怎么还要回到那些软弱无用的基本原则,愿意再次作它们的奴隶呢?”

**启示**:这里保罗批评信徒想要回到律法的遵守上,这被视为回到“软弱无用的基本原则”,放弃了在基督里获得的自由。这提醒我们,信仰的本质在于与神的关系,而非外在的宗教仪式或律法的遵守。

3. **加拉太书 4:21-31**:通过撒拉和夏甲的比喻,保罗说明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属于自由的撒拉,不是属于奴隶的夏甲。

**启示**:这个比喻强调了在基督里的自由胜过律法的束缚。信徒不是因律法而生,而是因应许而生,应依靠神的恩典而非自己遵守律法的能力。

 

综合启示

加拉太书第4章启示我们,基督徒的身份是基于信仰和神的恩典,而非律法遵守。作为神的儿女,我们应享受在基督里的自由,不受律法束缚。这不仅是身份的转变,也是生活方式的转变,鼓励我们依靠信仰生活,而不是回到过去律法的奴役之下。这要求我们深刻理解并体会在基督里的自由,将这自由活出来,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我们作为神子民的新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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